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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播资讯】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名女子卖淫 如何判决的
发布日期: 2023-01-18 22:00:50 来源: 城市网


(资料图)

大家好.我是聚焦网的小编杨小洋为大家解决以上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名女子卖淫 如何判决的的问题.

1、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名女子卖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币二十万元。

2、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德,1949年5月出生于龙海市,中专文化的他,是漳州市海洋渔业局退休干部(原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3、据检方指控,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德伙同何某波、许某山、余某美(均已判决)和王某农、林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参股漳州市翠园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经营漳州市芗城区芗江酒店的“翠竹桑拿”,合计组织招募100余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达19333人次。期间,被告人陈某德参与股东会议、决策公司进行卖淫活动的经营方式,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王某农、林某、余某美、许某山、秦某万等人共同经营公司的卖淫活动并进行股东的获利分成。2009年8月11日公安机关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人员共计10人,其中卖淫女5人,嫖娼人员5人;2011年4月10日23时许,公安机关又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人员共计48人,其中卖淫女28人,嫖娼人员20人。2019年9月17日,被告人陈某德向公安机关投案。

4、经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德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以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且系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币二十万元。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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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安机关 卖淫嫖娼 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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